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授课教师资格审定的通知(转发)
作者:省指导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9
内容摘要:
各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教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经省教育厅思想教育处同意,本中心将于2006年11月至12月对各地市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的授课教师重新进行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各地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接本通知后,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点击右键下载)
关于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授课教师资格审定的通知.doc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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