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心理素质教育课程教学方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1        ★★★【字体:

 

行为强化法

1.什么是行为强化法。

行为强化法就是教师运用强化手段来巩固学生良好行为和消除不良行为的一种方法。所谓强化是指任何有助于机体反应概率增加的事件,强化手段一般有正强化、负强化和惩罚。凡施加某种影响并有助于反应概率增加的事件叫正强化。凡移去某种不利的影响并有助于反应概率增加的事件叫负强化。惩罚是指减少或消除某种不良行为再次出现的可能性而在此行为发生后所跟随的不愉快事件。由于负强化和惩罚效果不够稳,而且可能带来一些负作用,所以在教育中多采用正强化。

2.运用行为强化法应遵循的原则。

1)多适用正强化少使用负强化和惩罚。

2)教师必须明确通过教学要改变哪些不良行为习惯,建立那些行为方式。

3)强化物和强化呈式的选择因人而定。

4)强化时有必要对学生伴随说理教育。

3.几种常用的强化方法及适用对象。

1)奖励。奖励是指施于行为之后以增加该行为再次出现可能性的事物,是一种正强化。奖励一般可分为社会性奖励、物质性奖励和活动性奖励。社会性奖励包括微笑、赞扬、拥抱、亲昵、抚摸等,这种奖励对低年级学生特别有效。物质奖励是用可消费的物品作强化物,如饼干、食物、音乐、玩具、图片、代币等等。活动奖励是指用一些学生喜欢的活动作为强化物,如自由时间、跳皮筋、踢球等。具体使用何种强化物要根据学生个人受好而定,另外,还要注意让学生学会自我奖励。

运用奖励时应注意:奖励的行为是具体的;奖励的选择遵循多次奖励仍不满足为原则;鼓励学生自我奖励。

2)惩罚。惩罚是指为减少或消除某种不良行为再次出现可能性而在此行为发生后所跟随的不愉快事件。在学校里教师一般运用两类惩罚,第一类惩罚是在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发生后施加某种痛苦或厌恶的刺激,以减少受罚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如批评、警告、记过,甚至开除学籍等处分。第二类惩罚是在不良行为发生后,取消学生喜爱的某种刺激以减少受罚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如扣除行为得分、暂时收回某种奖励或暂时取消参加某种娱乐活动的权利等等。除此之外,让学生学会自我惩罚。

运用惩罚时应注意:避免不适当的惩罚,如体罚或变相体罚;惩罚应有很强的针对性,重罚其事,轻责其人;惩罚伴随说理教育,以提高惩罚效果;力戒惩罚后又立即给予奖励。

3)强化不相容反应。这一方法是把不强化那个不合社会要求的反应同强化另一个与顺应不良行为显然对抗的合乎社会要求的反应相结合,借以消除顺应不良反应的方法。例如,上课有的学生爱做小动作、不认真听讲,老师可以给予认真听讲的学生奖励,从而使不认真听讲的学生改掉做小动作的坏习惯,学会认真听讲。对于咬指甲的人,可以教他在任何时候,只要想到咬自己的指甲,就握紧拳头将双臂交叉放在胸前,以对抗咬指甲行为。

这种方法类似于冷处理。冷处理就是当学生做出不良行为时,不予理睬,使他得不到关注,久而久之这种不良行为就可能消退。

以上几种行为强化法重点是针对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不良行为的矫正,在心理教育过程中可以适用于不同年级的小学生行为塑造和矫正。

4.行为强化法的理论基础。

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现代行为主义首领、操作性条件反射的创始人、行为矫正技术的创始人之一,B.F斯金纳认为:行为操作发生后,立即呈现强化物,行为就强化了,强化是操作性行为形成的重要手段。强化在斯金纳的学习理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他学习理论的基石和核心。他认为,行为的发生变化都是强化的结果,要控制行为就要设法控制强化,控制强化就能控制行为。斯金纳指出,只要一项操作出现后,继之呈现一个强化刺激,操作的强度就会上升,只要安排好一种特殊的强化形式,就会几乎随意地去塑造有机体的行为。

著名的斯金纳箱是斯金纳用来研究动物学习的实验装置。箱内装有一个杠杆,只要白鼠掀压杠杆,就会滚出一个食球,这样白鼠就会压杠杆,以取食物直至吃饱为止。以后,他又用鸽子做类似的实验。从动物实验研究过程中,他发现并提出了操作性条件反射,即机体自发固有强化或无强化的伴随而相应增加或降低重复出现的概率。

除以上方法外,还有许多其它的方法,众多的方法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认知,另一类是行为。为使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应把知和行紧密结合起来,以一种方法为主导,多种方法为辅助进行教学,不能孤立地去适用某一方法,在学生心理发展历程中,认知活动的成份与行为活动成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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